超想玩的
只是影片中的境界有點夢想
基本體力不太好
恐懼感也太旺盛
="=
還是想要偷偷問一下
有沒有人也想玩的
一起阿
------------------------
2008年4月13日 星期日
2008年4月11日 星期五
糗...
今天怎麼了??
我到底怎麼了??
我不覺得自己心不在焉阿!!
怎麼事情接二連三的不對勁...
很糗!!
但我笑不出來,甚至還有點想哭!
怎麼了我!?
先是中午得尷尬...
後是晚上打工跑錯地方="=
今天一整個錯亂!!
而且直到剛剛才被點醒,
被一通電話點醒...
"你今天怎麼沒有來?"
??
啊!!我跑錯地方了,還錯以為他們沒跟我說...
好尷尬...
怎麼了我??
恍惚
.
.
.
我到底怎麼了??
我不覺得自己心不在焉阿!!
怎麼事情接二連三的不對勁...
很糗!!
但我笑不出來,甚至還有點想哭!
怎麼了我!?
先是中午得尷尬...
後是晚上打工跑錯地方="=
今天一整個錯亂!!
而且直到剛剛才被點醒,
被一通電話點醒...
"你今天怎麼沒有來?"
??
啊!!我跑錯地方了,還錯以為他們沒跟我說...
好尷尬...
怎麼了我??
恍惚
.
.
.
裡外不是人...
人心不古...真的人心不古!
我真的不知道會鬧得如此風波!
出自好心...卻換還裡外不是人的處境!
也許,對補習班反感,那迴避也就是了!
有必要鬧得滿城風雨嗎?
當然,我把資料外流是莫大的錯誤,我可以很慎重的道歉!
對不起,各位同學!
如果受到騷擾,感到反感得理所當然的,但這種反應真的有點太過了!
我們是教育系,還記得嗎?
你可以吐口水。
你可以撕DM。
但你忘了一件事,你忘了沒有人會記得你是誰,但教育系態度很差這一點會被流傳出去。
也許補習班不是個好地方,但不可否認的,他們總是有門路去獲取一些我們得不到的訊息。
當然,像我這種平白得把資料放送的白癡還是有的...
後來平息些之後,我有問過其他同學,其實還是有人想要聽...
教官說,這類的資料上網或外面都有很多。我知道,但我想如果不是真的有心去找,要接觸這類的消息,對大二的我們來說,有點難度吧!
今天我把自己搞得裡外不是人。感覺真差...
.
另外,聽到"就為了一個五十塊的爛便當"
我只能說,算我賤可以嗎?
但我的想法是,就算沒有自己想要的資訊,起碼也沒有什麼損失。
便當,有沒惹到我,有人請吃飯還不好嗎?
我不是有錢人,有東西填飽自己我就很開心了!
.
今天真的得有傻眼到...
把自己搞得裡外不是人...
感覺真的很差 ="=
我真的不知道會鬧得如此風波!
出自好心...卻換還裡外不是人的處境!
也許,對補習班反感,那迴避也就是了!
有必要鬧得滿城風雨嗎?
當然,我把資料外流是莫大的錯誤,我可以很慎重的道歉!
對不起,各位同學!
如果受到騷擾,感到反感得理所當然的,但這種反應真的有點太過了!
我們是教育系,還記得嗎?
你可以吐口水。
你可以撕DM。
但你忘了一件事,你忘了沒有人會記得你是誰,但教育系態度很差這一點會被流傳出去。
也許補習班不是個好地方,但不可否認的,他們總是有門路去獲取一些我們得不到的訊息。
當然,像我這種平白得把資料放送的白癡還是有的...
後來平息些之後,我有問過其他同學,其實還是有人想要聽...
教官說,這類的資料上網或外面都有很多。我知道,但我想如果不是真的有心去找,要接觸這類的消息,對大二的我們來說,有點難度吧!
今天我把自己搞得裡外不是人。感覺真差...
.
另外,聽到"就為了一個五十塊的爛便當"
我只能說,算我賤可以嗎?
但我的想法是,就算沒有自己想要的資訊,起碼也沒有什麼損失。
便當,有沒惹到我,有人請吃飯還不好嗎?
我不是有錢人,有東西填飽自己我就很開心了!
.
今天真的得有傻眼到...
把自己搞得裡外不是人...
感覺真的很差 ="=
2008年4月9日 星期三
「教育法規」期中考試重點
國立嘉義大學96學年第二學期「教育法規」期中考試重點
壹、是非題
貳、選擇題
請參閱參考資料p.13-1~4
參、名詞解釋
1.法律與行政命令。 (丁p.1-4~6)
2.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 (資料1-60第150條;1-61第159條)
3.法與條例。 (資料1-31)
4.綱要與標準。 (資料1-31)
5.細則與準則。 (資料1-31)
6.自治條例與自治規則。 (丁p.1-7資料1-72~73)
7.學習權。 (資料2-15)
8.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
9.體制外學校教育
10.在家自行教育
肆、問答題
一、請寫出與國民中小學業務有關的教育部單位。 (丁p.1-22)
二、除少數縣市外,一般縣市政府教育處會設哪五個科(自97年起,縣市政府
教育局改名為”教育處”,其內部各”課”改為”科”)? (丁p.1-29~30)
三、教育法規的意義?並申述之。 (丁p.1-2,1-3)
四、教育權的意義與內涵為何?(資料2-7~8)教育基本法中對教育權有那些規
定? (第8條)
五、教育基本法中,對於建全教育體制的規定有哪些? (丁p.1-10)
六、教育基本法中,對於中央與地方政府教育權的規定有哪些?(第9條)
七、我國中央與地方政府教育權的問題為何?如何改進? (資料3-7~8)
八、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審議委員會的組織與功能為何? (第10條)
考試題型:是非題5題、選擇題5題、三個解釋名詞、三題問答題。
考試日期:4月10日(Thursday) pm.1:30~2:50(80分鐘)
-------------------------------------------------------------
法規命令:
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做抽象之對外
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其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
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
行政規則:
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
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
法:
屬於全國性、一般性或長期性事項之規定稱之。
條例:
屬於地區性、專門性、特殊性或臨時性事項之規定者稱之。
綱要:
屬於規定一定原則或要項稱之。
標準:
屬於規定一定程度、規格或條件者稱之。
細則:
屬於規定法規之施行事項或就法規另作補充解釋者稱之。
準則:
屬於規定作為之準據、範式或程序者稱之。
自治法規: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
治法規。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
條例;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
學習權:
依照聯合國教科文一九八五年發表第四次國際成人教育會議宣言,對學習權
的意涵界定如下:「學習權:閱讀和書寫的權利;提出問題和思考問題的權
利;想像和創造的權利;了解人的環境和編寫歷史的權利;接受教育資源的
權利;發展個人和集體技能的權利。」
體制外學校教育:
屬於正式學校以外的另類學校,其經營方式有特定的經營理念,不像現在之
公私立學校受到較多的法令規範。
在家自行教育:
父母讓孩子在家裡接受教育,由父母自己或委託他人擔任教職工作,孩子不
必到學校接受教育。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民間團體或家長基於教育理念,自行組織機構或在家施行教育,不在固定校
區,並以實驗課程為主進行教學,以實現其教育理想。
-------------------------------------------------------------------
一、請寫出與國民中小學業務有關的教育部單位。
在中小學業務的關係方面,與高級中學業務有關者為中等教育司,與職業學
校業務有關者為執業教育司,與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幼稚園業務有關者為
國民教育司,與特殊教育業務有關者為特殊教育工作小組。與各級學校訓導
輔導業務有關者為訓育委員會,與各級學校體育衛生業務有關者為體育司。
二、除少數縣市外,一般縣市政府教育處會設哪五個科?
學務管理課、國民教育課、社會教育課、體育保健課、特殊教育與幼兒教育
課。
三、教育法規的意義?並申述之。
所謂教育法規是指政府或教育機構,經由一定程序訂出教育運作的法律或命
令,以促進教育的正常發展,達成教育的目標。根據此一定義,則有以下四
種概念:一、定訂教育法令的主體是政府或教育機構;二、教育法令包括教
育法律與命令;三、教育法令的訂定應經一定的程序;四、教育法令的目的
在達成教育目標。
四、教育權的意義與內涵為何?
教育權,即是一種教育的權利,因此涉及到兩大層面:個體接受教育的權利
、決定教育發展的權利。因此,教育權的內涵在於,個體無論性別、種族、
膚色、宗教、家庭背景或社經地位,都能享有受教的權利;而為讓個體接受
適性而健全的教育,國家、學校、家長都有參與決定教育事務的權利。而在
教育基本法第一條提到,為保障人民學習及受教育之權利,確立教育基本方
針,健全教育體制,特制定本法。
五、教育基本法中,對於建全教育體制的規定有哪些?
人民有依教育目的興學之自由(第七條)
中央與地方政府教育權限劃分(第九條)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第十條)
國民基本教育年限延長;並採小班小校(第十條)
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及社會教育平衡發展,並推動終身教育(第十二條)
六、我國中央與地方政府教育權的問題為何?如何改進?
問題:一、中央政府教育權限過於膨脹,影響地方教育功能發揮
二、地方政府過於仰賴中央指示,缺乏自創教育發展特色
三、政府教育權限存有模糊地帶,致使中央地方產生爭執
改進:一、回歸教育基本法規定,修正其他相關法規
二、修訂教育部組織法,使其符合教育基本法精神
三、落實地方制度法,提供地方法定教育權限
四、訂定地方教育組織法,建構完備教育行政體制
七、教育基本法中,對於中央與地方政府教育權的規定有哪些?
中央的教育權限如下:一、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
二、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
三、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並協調或協助各地方教育之發展
四、中央教育經費之分配與補助
五、設立並監督國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六、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七、促進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
八、依憲法規定對教育事業、教育工作者、少數民族及弱勢
群體之教育事項提供獎勵、扶助或促其發展。
至於地方政府的教育權,僅在第十條提到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應設立教育審議
委員會,以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鑑等事宜。(基本上
地方政府教育權限由地方自治法規定,教育基本法只有對中央教育權限定義
較為清楚。)
八、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審議委員會的組織與功能為何?
審議委員會之組成,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首長或教育局長為召集人,成員應
包含教育學者專家、家長會、教師會、教師、社區、弱勢族群、教育及學校
行政人員等代表;主要功能在於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
鑑等事宜。
壹、是非題
貳、選擇題
請參閱參考資料p.13-1~4
參、名詞解釋
1.法律與行政命令。 (丁p.1-4~6)
2.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 (資料1-60第150條;1-61第159條)
3.法與條例。 (資料1-31)
4.綱要與標準。 (資料1-31)
5.細則與準則。 (資料1-31)
6.自治條例與自治規則。 (丁p.1-7資料1-72~73)
7.學習權。 (資料2-15)
8.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
9.體制外學校教育
10.在家自行教育
肆、問答題
一、請寫出與國民中小學業務有關的教育部單位。 (丁p.1-22)
二、除少數縣市外,一般縣市政府教育處會設哪五個科(自97年起,縣市政府
教育局改名為”教育處”,其內部各”課”改為”科”)? (丁p.1-29~30)
三、教育法規的意義?並申述之。 (丁p.1-2,1-3)
四、教育權的意義與內涵為何?(資料2-7~8)教育基本法中對教育權有那些規
定? (第8條)
五、教育基本法中,對於建全教育體制的規定有哪些? (丁p.1-10)
六、教育基本法中,對於中央與地方政府教育權的規定有哪些?(第9條)
七、我國中央與地方政府教育權的問題為何?如何改進? (資料3-7~8)
八、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審議委員會的組織與功能為何? (第10條)
考試題型:是非題5題、選擇題5題、三個解釋名詞、三題問答題。
考試日期:4月10日(Thursday) pm.1:30~2:50(8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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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做抽象之對外
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其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
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
行政規則:
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
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
法:
屬於全國性、一般性或長期性事項之規定稱之。
條例:
屬於地區性、專門性、特殊性或臨時性事項之規定者稱之。
綱要:
屬於規定一定原則或要項稱之。
標準:
屬於規定一定程度、規格或條件者稱之。
細則:
屬於規定法規之施行事項或就法規另作補充解釋者稱之。
準則:
屬於規定作為之準據、範式或程序者稱之。
自治法規: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定自
治法規。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
條例;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
學習權:
依照聯合國教科文一九八五年發表第四次國際成人教育會議宣言,對學習權
的意涵界定如下:「學習權:閱讀和書寫的權利;提出問題和思考問題的權
利;想像和創造的權利;了解人的環境和編寫歷史的權利;接受教育資源的
權利;發展個人和集體技能的權利。」
體制外學校教育:
屬於正式學校以外的另類學校,其經營方式有特定的經營理念,不像現在之
公私立學校受到較多的法令規範。
在家自行教育:
父母讓孩子在家裡接受教育,由父母自己或委託他人擔任教職工作,孩子不
必到學校接受教育。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民間團體或家長基於教育理念,自行組織機構或在家施行教育,不在固定校
區,並以實驗課程為主進行教學,以實現其教育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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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寫出與國民中小學業務有關的教育部單位。
在中小學業務的關係方面,與高級中學業務有關者為中等教育司,與職業學
校業務有關者為執業教育司,與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幼稚園業務有關者為
國民教育司,與特殊教育業務有關者為特殊教育工作小組。與各級學校訓導
輔導業務有關者為訓育委員會,與各級學校體育衛生業務有關者為體育司。
二、除少數縣市外,一般縣市政府教育處會設哪五個科?
學務管理課、國民教育課、社會教育課、體育保健課、特殊教育與幼兒教育
課。
三、教育法規的意義?並申述之。
所謂教育法規是指政府或教育機構,經由一定程序訂出教育運作的法律或命
令,以促進教育的正常發展,達成教育的目標。根據此一定義,則有以下四
種概念:一、定訂教育法令的主體是政府或教育機構;二、教育法令包括教
育法律與命令;三、教育法令的訂定應經一定的程序;四、教育法令的目的
在達成教育目標。
四、教育權的意義與內涵為何?
教育權,即是一種教育的權利,因此涉及到兩大層面:個體接受教育的權利
、決定教育發展的權利。因此,教育權的內涵在於,個體無論性別、種族、
膚色、宗教、家庭背景或社經地位,都能享有受教的權利;而為讓個體接受
適性而健全的教育,國家、學校、家長都有參與決定教育事務的權利。而在
教育基本法第一條提到,為保障人民學習及受教育之權利,確立教育基本方
針,健全教育體制,特制定本法。
五、教育基本法中,對於建全教育體制的規定有哪些?
人民有依教育目的興學之自由(第七條)
中央與地方政府教育權限劃分(第九條)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第十條)
國民基本教育年限延長;並採小班小校(第十條)
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及社會教育平衡發展,並推動終身教育(第十二條)
六、我國中央與地方政府教育權的問題為何?如何改進?
問題:一、中央政府教育權限過於膨脹,影響地方教育功能發揮
二、地方政府過於仰賴中央指示,缺乏自創教育發展特色
三、政府教育權限存有模糊地帶,致使中央地方產生爭執
改進:一、回歸教育基本法規定,修正其他相關法規
二、修訂教育部組織法,使其符合教育基本法精神
三、落實地方制度法,提供地方法定教育權限
四、訂定地方教育組織法,建構完備教育行政體制
七、教育基本法中,對於中央與地方政府教育權的規定有哪些?
中央的教育權限如下:一、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
二、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
三、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並協調或協助各地方教育之發展
四、中央教育經費之分配與補助
五、設立並監督國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六、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七、促進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
八、依憲法規定對教育事業、教育工作者、少數民族及弱勢
群體之教育事項提供獎勵、扶助或促其發展。
至於地方政府的教育權,僅在第十條提到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應設立教育審議
委員會,以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鑑等事宜。(基本上
地方政府教育權限由地方自治法規定,教育基本法只有對中央教育權限定義
較為清楚。)
八、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審議委員會的組織與功能為何?
審議委員會之組成,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首長或教育局長為召集人,成員應
包含教育學者專家、家長會、教師會、教師、社區、弱勢族群、教育及學校
行政人員等代表;主要功能在於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
鑑等事宜。
2008年4月8日 星期二
黑暗降臨...
期考週…即將來臨
頓時覺得天…暗了一大半
一抬頭…
是報告,是考試,一無止盡的文字
明天開始
就是沈浸在報告海裡的日子了
明天開始
就是苦命攀爬考試山的日子了
...
默默的對自己說
考試不只是測驗自己學了多少
也是對大二生活留下的一點回應
...
大學
不該只有吃飯睡覺
大學
不該只是騎車夜衝
大學
不該只是耍耍嘴皮
...
剛剛聊天時自己說了一句話
在學弟說早上如果爬不起來,翹掉就好了阿!
回想起來
我慚愧了
當然,我不是因為蹺課而慚愧,因為我不蹺課的。
我是因為我不出我自己的問題…
我問說…
『你教學費來幹嘛的?』
頓時覺得天…暗了一大半
一抬頭…
是報告,是考試,一無止盡的文字
明天開始
就是沈浸在報告海裡的日子了
明天開始
就是苦命攀爬考試山的日子了
...
默默的對自己說
考試不只是測驗自己學了多少
也是對大二生活留下的一點回應
...
大學
不該只有吃飯睡覺
大學
不該只是騎車夜衝
大學
不該只是耍耍嘴皮
...
剛剛聊天時自己說了一句話
在學弟說早上如果爬不起來,翹掉就好了阿!
回想起來
我慚愧了
當然,我不是因為蹺課而慚愧,因為我不蹺課的。
我是因為我不出我自己的問題…
我問說…
『你教學費來幹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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