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9日 星期四

日久見人心...

俗話說:



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惡之處。



但我並不認為他可憐阿,他的所作所為都是自己一手造成的。



那就必須換一句:



天造孽,情可原;自作孽,不可活。



我不清楚他是基於什麼樣的心態存在於團體之中。



但是,連我這種泰山崩於前而不知情的人,



今日得知我一直以來所錯過的消息,還是有一絲的憤恨。



回想當初轉來時的活躍與高人氣,



反觀今日現狀中的落魄與沒人理。



落差真大...



我真的搞不太懂,得罪全班,到底有什麼好處?



我也非常的納悶,挑玻離間,到底有什麼利益?



今日也證實了,當初我對他所下的結論,他說的話是不能聽的!



對於訊息的接收,我自己有一套模式,



有人說話勢必注意,



有人說話得聽且聽,



有人說話姑且聽之,



有人說話只聽一半,



有人說話全然拒接。



也許是我與世無爭的生活方式吧。



每每與朋友聊天時,都是笑笑的聽過,然後就忘了...



但今天,遺忘了一段時間,疑惑與憤恨又游回腦海裡。



動別人機車手腳,我只能說他不成熟。



死咬著別人把柄,我只能說他沒度量。



至於動腳踢我車,我只能說我真的怒。



別人的物品不是物品嗎?



搶了女朋友還不夠?



連我的車,都動...



聽到他踢我的車的那個當下,我笑笑的,



坦然的說只是一點擦傷也就罷了,內部的東西別動到就好。



天知道我另外的想法是直接去把他的車拆了...



我真的不明白,在團體裡,我扮演著好好先生,不生氣,不強勢。



那就代表,我會任人騎到我的頭上?



搞清楚,我對我哥的敬愛...



還有我突如其來的偏激想法,



別挑戰我的容忍程度...



雖然那已經是過去有段時間的事了。



但是踢我的車,就等於碰觸了我的逆鱗。



想要囂張,也要有所能力。



搞不清楚狀況,就憑著那一點城府,能撐多久?











































一件事的發生,需要多少點的連接。



就可想像得知,到底做得如何不堪。



還是一句:



天造孽,情可原;自作孽,不可活。











































另外,藉口,也不是能讓每個人都信服的。



卡在心頭的一個疑問,



對亞特蘭提斯小姐的疑問...



妳現在自由嗎?









































一個充滿諷刺的疑問,



一個無法解開的心結,



換來看似坦然的笑臉...

10 則留言:

  1. 好久不見

    最近好ㄇ

    有沒有大嫂可以介紹認識一下

    好啦

    你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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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孩子乖~

    不氣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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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噢 你好憤慨阿

    別和那種人一般見識

    要當一個氣質王子

    PS.可以偷偷的把它的車砸了沒關係

    哈哈哈哈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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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一直都不知道原來他是這樣的人耶= =a

    不過老實說我也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所以我還是當個旁觀者好了



    對了,樓上那個雖然ID是bird...

    但不是我=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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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標題那句話很對



    我覺得當好人很累



    你的文筆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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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雖然我不知道我親愛的朋朋哥上大學之後發生了什麼事,

    但是我感覺的出來這個人真的很過分!!!!

    我知道你的人很好,

    但是適時的說出你的生氣

    對他說出請他以後不要在這樣做,

    就不會讓他一直欺負你了!!!!



    (討厭鬼退散!XD)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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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呵呵

    對押~不要跟小人計較勒

    竹林七賢先生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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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很好,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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